中庸(217)~經文~第卅三章(23) 《中 庸》(217)~經文~第卅三章(23)【六賊】(注八)涅槃經:「『六大賊』者。即外六塵。菩薩摩訶薩,觀此六塵,如六大賊,何以故?能劫一切諸善法故。‥略‥。『六大賊』者,夜則歡樂,六塵惡賊,亦復如是,處無明闇,則得歡樂。」解釋:「『六大賊』就是外在的六塵(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在外、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在內)。對一個願地菩薩來說,他看到『六塵』就好像見到『六大賊』一樣,因為這『六大賊』是會來劫走、掠奪我們所做的所有善法、功德,所以才稱為『賊』。而『賊仔』一向喜愛夜晚出來活動,所以這『六大賊』一到晚上就特別地高興;『六塵惡賊』也是一樣,當人的身心處在昏闇、無明(比喻黑暗夜晚)時,『六塵惡賊』顯得格外的歡喜、高興快樂。」 ●楞嚴經:「汝現前『眼、耳、鼻、舌』及與『身心』六為賊媒,自劫家寶。」解釋:「在你的面前出現的『眼、耳、鼻、舌』及與『身、心』,這六個做為賊媒,會來搶劫我們自身的寶貝(功關鍵字廣告德)。」 ●佛學大辭典:「色聲等六塵,以眼等六根為媒,劫掠功能(身口意有功用能力產生結果)『法財(註)』(如七聖財)。故以『六賊』為譬。」解釋:「『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』等『六塵』以『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心(意)』等六根為媒介,來劫掠、搶奪我沒所要修行的功能法財(如:七聖財),所以才以『六賊』來做為譬喻。」【七聖財】(註)佛學大辭典:「『財』者,謂『信』等七種出世法財也。若一切眾生行此七法,資成道果,故謂之『財』。1.信財:謂能決定受持正法,以為佛道之糧。2.進財:謂未能見真諦理,而一心精進求出世道,以為成佛之資。3.戒財:謂戒為解脫之本,能防身口意之惡業,以為成佛之資。4.慚愧財:謂能慚愧,則不造諸惡業,以為成佛之資。5.聞財:聞必能思,思必能修。若能聞佛之聲教,財開發妙解,如說而行,以為成佛之資。6.捨財:捨則捨施,謂若能運平等心,隨求給施,無所吝惜,以為成佛之資。7.定慧財:定為攝心不散,止諸妄念;慧則照了諸法,破關鍵字行銷諸邪見,以為成佛之資。」解釋:「『七聖財』的『財』字,並非指金銀財寶而言的,而是指『信財』等七種的『出世法財』(脫出生死、不生不滅的法財寶)。若是所有一切眾生能夠有辦法來行持著這七種法,而可以來成就著我們的道果,所以才叫做『財』。1.信財:就是相信正法,能夠來接受、奉行、受持正法,以作為成就佛道的糧食,所以才叫做『信財』,『信』是『正信道理』。2.進財:就是在你尚未能看見真諦真理時,而能夠決心一意地精進、再精進來求『出世之道』,以作為成就佛道的資財,這就是『進財』,也稱為『精進財』。3.戒財:『戒』本就是為我們要求解脫的根本,有辦法能夠來防備著身、口、意的十惡業,以『守戒』作為成就佛道的資糧,這就叫做『戒財』。4.慚愧財:被責之時,羞恥自己的罪惡叫做『慚』。被讚之時,羞恥自己之無德曰『愧』。所以『慚愧』就是有辦法時時省思、檢討,那麼也就不會再去造作種種惡業,如此就可以累積作為成就佛道的資財,這叫做『慚愧財系統傢俱』。5.聞財:我們若是聽聞了道理就要能夠仔細地思考,思考之後就必定要照著來進修。所以一但我們若是能夠聽聞佛的聲教,我們就能夠來了解、來開悟、來信受奉行,如此便可作為成就佛道的資糧。6.捨財:『捨』就是『捨施、布施』的意思,我們若是能夠運用著『平等心、同理心』,隨緣隨即就來布施,沒有絲毫的吝嗇婉惜,不管是『財施、法施、無畏施』,隨緣隨施,以作為成就佛道的資財,這就是『捨財』。7.定慧財:『定』是『禪定』;『慧』是『智慧』。『定』能夠攝心不讓心散開,能夠來止息眾多諸般的妄念;『慧』就是有辦法來了解一切的道理,能夠來破除所有的邪見,來作為成就佛道的資糧,這就稱為『定慧財』。七聖財若能有所準備,要成聖、成神、成仙、成佛就有充足分的資糧。」●道教大辭典:『「六賊」。道家以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,六塵為媒,而引動劫奪諸善之惡,故以賊喻之。以色為眼之賊,聲為耳之賊,香為鼻之賊,味為舌之賊,觸為身之賊,法為念之賊,謂網路行銷之「六賊」。』解釋:「我們道家以色(一切色相)、聲(一切聲音)、香(一切香臭)、味(一切五味)、觸(一切身體接觸到的)、法(指法塵、一切的事物),這六種不好的(塵埃會來污染我們清淨心)東西作為媒人,而會引誘我們的身、心,來做很多的壞事,劫走、掠奪走我們的善根、善念,所以才將這六項比喻做『六賊』。」 色相會來引誘眼睛(觀看之根);色是眼賊。 聲音會來引誘耳朵(聽聞之根);聲是耳賊。 香臭會來引誘鼻子(嗅聞之根);香是鼻賊。 五味會來引誘舌頭(嚐味之根);謂是舌賊。 觸覺會來引誘身體(接觸之根);觸是身賊。 法塵會來引動意念(念頭之根);法是意賊、念賊。 ∥  ∥  ∥  六塵 六根 六賊 ▲『六塵』為媒介,引動『六根』(根是能生出的意思)為惡,是為『六賊』。 ………… 關鍵字排名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do15dobkb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